开题答辩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,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和保障。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(校研【2023】05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相关精神,参考《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》(试行),现将学院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开题答辩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开题答辩对象
1.修完主要课程、完成论文选题的在读博士生。(《规定》:“直博生开题答辩一般于第五学期完成,最迟于第六学期完成;其他博士生开题答辩一般于第三学期完成,最迟于第四学期完成。”)
2.逾期未完成开题答辩的博士研究生。
二、开题答辩组织及时间安排
10月7日-17日,学生报名;
10月17日-31日,以系为单位集中组织并完成开题答辩。
三、开题答辩主要流程
1.报名申请
(1)填写《博士生参加开题答辩报名表》(本人及导师签字),10月17日前提交纸质版1份至学院研究生科;
(2)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表》,完成表中1-3项,其中“导师意见”请填写具体意见;
(3)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评议表》,完成表中基本信息填写,复印5份;
(4)准备不少于20篇阅读过的文献目录及文献材料电子版文件包。
10月17日前将(2)、(3)、(4)项材料提交至各系。
2.答辩准备
参考模板完成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》及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》;准备汇报用PPT。
3.开题答辩
各系集中安排并进行开题答辩,学生以PPT形式进行论文开题情况汇报(15分钟/生);考核专家提问时,须在学生阅读过的文献中随机抽取1篇由学生进行讲解并提问。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评议表》(每学生每专家1份)。(答辩秘书提醒考核专家携带电脑查阅文献)
4.综合评定
考核专家小组综合学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、文献综述报告与开题报告、思想品德等情况,进行开题答辩的综合评定,将评定意见填写至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表》。
5.材料提交
考核结束后,答辩秘书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: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》、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》、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表》、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评议表》(5份/生)及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开题答辩汇总表》(电子版及纸质版)。
6.结果审核
学生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完成开题答辩相关流程,秘书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录入开题答辩相关信息及答辩记录,组长及学院完成结果审核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人工智能+博士生开题答辩在导师所在学院进行,答辩完成后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我院研究生科。
2.拟延期进行开题答辩的学生填写《博士生开题答辩缓期申请表》,10月17日16:00前提交学院研究生科。
附件:
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(校研【2023】05号)
《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》(试行)(参考)
博士生参加开题答辩报名表
博士生开题答辩缓期申请表
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表
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能力评议表
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(参考模板)
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(参考模板)
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开题答辩汇总表
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科
2023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