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动化学院各研究生班级:
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[2014]11号)的文件精神及《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通知要求,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管理机构
(一)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,负责对研究生奖助工作进行总体指导。成员如下:
主任委员:曹治国、张耀
副主任委员:沈安文、朱平
委员:张海涛、赵勇、刘文中、潘林强、张新宇、王红艳、池明、李增宇、梁曹佳。
(二)各系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各系系主任、书记、副系主任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,负责根据本细则组织本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。
二、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
(一)博士学业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10000元/年/生。
(二)硕士学业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: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/年/生,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/年/生,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/年/生。
(三)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,由各系自行分配,但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业奖学金之间不能打通使用。
三、申请对象及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(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);
(三)强军计划、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;
(四)按照《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》办理注册手续,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,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。
(五)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。
1、受到党、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;
2、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;
3、延期毕业的学生;
4、在学术研究中,有弄虚作假行为;
5、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,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;
6、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;
7、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;
8、有课程不及格;
9、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。
四、评审时间和要求
(一)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,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。各系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。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,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,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,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,做好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。
(二)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:
博士:2017.10.9-2017.10.20
硕士:2017.10.9-2017.10.26
(三)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依靠专家、择优支持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,应支持重点学科、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
(四)申请者登录http://yjs.hust.edu.cn/ssfw/login.jsp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线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一),学生申请时间10月9日-10月15日,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,详实填写表格内容,经过导师审核后,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,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。详见学生操作说明(附件二)。
(五)导师于2017年10月16日-10月19日以前登陆“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”http://yjs.hust.edu.cn/epstar/web/swms/mainframe/home/index.jsp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(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),10月20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“同意该生申请”。
(六)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、资格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。学院于10月20日登陆http://yjs.hust.edu.cn/epstar/login/index.js “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”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,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,听取意见后,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。
(七)学院2017年10月25日以前提交经院系签字盖章的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,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,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,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。
(八)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,必须在线签订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》(附件四),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,经各方签字后交各研究生院办公室盖章后,协议各方存档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