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首聘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⒈ 参考程序:
⑴ 个人申报:原则上在聘用合同到期90天前,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及续聘申请。本人需整理聘期内工作成果,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聘期考核表》(见附件1),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。
⑵ 单位审核材料,填写《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》(见附件2),并公示7天;
⑶ 考核小组以适当形式进行考核;
⑷ 公示考核结果,时间不少于2天;
⑸ 报送考核结果及以下材料至学校审定:①华中科技大学聘期考核表;②院系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;③相关证明材料(课表、项目通知单、论文等)。以上材料均需单位盖章。
⒉ 考核前,请将本单位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及考核时间报学校人事处,必要时人事处将派人参加部分单位的首聘期考核工作。
⒊ 凡在合同到期前未完成考核且续签合同者,学校将自合同到期之日起终止聘用关系。
⒋ 凡未达到聘用合同相关要求者,所在单位如需继续聘用,需附有关说明报学校审批,是否续聘由学校最终决定。
⒌ 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、打击报复、弄虚作假者,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附件:1、华中科技大学聘期考核表
2、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
人 事 处
二○一一年九月八日
(2011-9-8 16:44:51)
附件下载: 20119816523631631.zip(31.2 K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