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度重点项目实施及申报办法
作者: 时间:2012-12-11 浏览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)》,提高我校国际化的建设水平,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在“十二五”期间,以“985工程”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专项目为主要支撑,设立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项目,引导院系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,推动院系将国际交流与合作纳入院系发展指标,服务于我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。一、建设目标推动我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,打造具有国际学术对话能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,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,造就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学科群,提升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和办学声誉。二、指导思想国际交流重点项目将结合学校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》等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总体目标,分步骤、有重点地支持有特色、有成效、瞄准高端的国际学术与交流活动。三、2013年国际交流重点项目五个资助项目1.海外高层次来访(申报书、总结表)2.高水平国际会议(申报书)3.学生交流(申报书、审批表)4.国际联合科研平台培育计划(申报书)5.华中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校长奖学金(申请表) 四、申请对象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。院系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项目进行整体申报。已获得国家外专经费重点支持的项目不在此重点项目申报之列。五、项目申报与经费管理1.项目申请需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度重点项目申报书》,具体要求见每个项目的申报通知。2.国际交流处负责召集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。高水平国际会议、国际联合科研平台培育计划、学生交流(团组)需进行现场答辩,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3.根据项目申报的质量决定资助额度。4.资助经费使用遵照“985工程”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。5.项目完成后,实施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,按照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,提交报告。6.对于2012年重点项目执行率偏低、项目总结上交不及时的单位将在2013年审批项目数量上进行总体限制。六、项目总体申报时间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:2012年12月2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:2013年6月15日 (学生交流和校长奖学金以各自规定的申报时间为准)七、申报要求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,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。申报材料包括:1.《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》2. 每个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(A4)一份,电子版发送至international@hust.edu.cn八、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处 办公室 联系电话:87542857 外国留学生校长奖学金 兰行行 联系电话:87542457 国际交流处 二○一二年十二月 |